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新一批
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活动的通知
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团委,湄洲岛党工委群工部、湄洲湾北岸党工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团工委,市金融团工委:
为引导全市广大青年和青年集体积极投身美丽莆田建设,进一步激发我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力,推动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新一批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体
申报集体需符合《莆田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2017年版)的相关要求,总人数原则上应该在6人以上200人以下,35周岁以下青年占5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行业、系统及其他有关行业基层青年集体,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内设的科、室、部、所等;
2.2015年以前表彰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二、活动安排
1.推荐申报
各行业(系统)创建办、各直属团组织按照《莆田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2017年版)的相关要求,经集体申报、资格审查和情况初检等步骤,确定参与新一批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的推荐名单。
2.深入创建
各行业(系统)创建办、各直属团组织结合本行业(系统)及本地区实际情况,通过工作交流、召开现场会形式,认真指导争创集体开展创建活动。市组委会将择期举办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负责人资格培训班,进一步规范工作、交流成果、提高水平。
3.考评验收
市组委会将组织成立创建工作检查组,依据市级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对争创集体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确定市级青年文明号候选名单。
4.公示命名
通过网络公告等形式,对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市组委会根据检查组的考评意见及公示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命名符合要求的集体为“2018年-2020年莆田市青年文明号”。
三、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认真组织,从严把关,做好新一批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的推荐工作。要结合各行业、各县区(管委会)党政中心工作,有计划地指导和推动争创集体开展创建工作。行业(系统)创建办和属地团委要加强配合和交流。隶属于行业(系统)的争创集体,推报前,必须充分征求行业(系统)创建办和属地团委的意见。
2.各争创集体要在行业(系统)创建办和属地团委的指导下,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形成氛围,高标准开展争创活动。要通过争创活动进一步激发青年集体活力、增强青年集体凝聚力、展示青年集体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加强创建集体的积极性,经考评验收,将授予创建成果突出的集体负责人“莆田市青年文明号优秀号长”称号。
请各争创集体于7月25日前将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1)、各争创集体的申报表(附件2)和事迹材料(约2000字)等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报市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郑隆禹 王尚志
电 话:2500011,15905092028
邮 箱:pttswqgb@163.com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石室路16号市青少年宫院内
邮 编:351100
附件:1.2018年新一批市级青年文明号推荐汇总表
2.莆田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3.莆田市青年文明号量化考核细则
莆田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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