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巡察三组于4月20日进驻团市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市党代会精神,坚决落实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盯团市委职能责任,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围绕“三个聚焦”深入查找和推动解决阻碍党的大政方针贯彻落实的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等方面问题,勇于亮剑,精准监督,为加快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用实干实绩迎接建市四十周年。 二、巡察对象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巡察对象主要是:团市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市管干部,必要时可延伸至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巡察方式 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团市委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以适当方式到下属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四、巡察时间 巡察时间安排40天左右,根据巡察组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巡察时间。 五、联系方式 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030321741;邮政信箱:福建省莆田市A072邮政信箱。同时,在悦华酒店天丰楼和团市委(莆田市青少年宫)设置联系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7:30。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团市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团市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特此公告。 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三组 2023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