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莆田市共青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莆田共青团 >> 新闻中心 >> 团市委工作快讯 >> 正文
关于招募“福建省红领巾艺术团”团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14】【 】   【打印】   【关闭

为贯彻落实全国少工委《关于广泛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的文件精神,经团省委、省少工委研究同意,组建“福建省红领巾艺术团”,旨在组织培养一批优秀少先队艺术人才,编排富有中国艺术特色的各类艺术节目,通过不定期开展市内外、省内外、国内外的访问交流,带领少先队员观摩各地、各国不同的艺术文化、社会生活状况、政治经济情况等,立足本土文化,吸取精华,开拓国际视野,一方面提升孩子对其他地域或其他国家的文化认识和理解,培养他们的文化修养;另一方面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艺术文化,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提高广大少年儿童的审美意识和审美能力。福建省红领巾艺术团面向全省招募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1、全省6-14周岁的少先队员;

2、少年儿童艺术团体。

二、入团条件:

1、获得省级艺术类奖项一等奖(含同级奖项)以上或全国级二等奖(含同级奖项)以上的个人或艺术团体;

2、艺术类业余技术考级9级以上的艺术人才;

3、具有显著地方特色,并且有较高表演水平的特殊艺术人才或艺术团体

三、推荐名额:

各地市推报具有艺术特长突出的个人50名和集体3-5个(成员原则上不超过60人),其中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属校各推报个人5名和团体1个。

四、相关要求:

1、各设区市、县(市、区)少工委要高度重视,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和组织,同时联合市区县的少年宫广泛挖掘当地有艺术才能的少年儿童,做好推荐工作。

2、福建省“红领巾艺术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个人和集体进行审核,优秀人才将推荐参加“五洲情·追梦远航——欧洲艺术寻梦之旅”选拔赛,有机会参加红领巾艺术团组织的出国艺术交流活动。

3、请各设区市少工委于2013年6月13日前将《各地市推荐人选汇总表》,推报的个人、集体入团登记表,个人要附两寸彩色标准免冠照片,艺术类获奖证书(只需最高奖项)的电子版(文字为word格式、图片为jpg格式)报送至省少工委办公室电子邮箱,其中《各地市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版需加盖地市少工委公章传真至省少工委办公室。

  联 系 人:郑百灵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522856

  电子邮箱:fjssgw@163.com

  邮  编:350001

附件:1.各地市推荐人选汇总表

2.福建省“红领巾艺术团”团员登记表

3.福建省“红领巾艺术团”集体登记表

 福建省少工委办公室

  201366


附件1

各地市推荐人选汇总表

                      地市:                (盖章)

姓名

性别

年龄

才艺

最高奖项

推荐单位

 集 

名称

人数

指导老师

才艺

最高奖项

推荐单位


 

附件2

福建省“红领巾艺术团”团员登记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编号___

 

姓   名

性别

年龄

出生年月

汉语拼音

身高

体重

民  族

户口所在地

E-mail

所在学校

名称/地址

邮  编

家庭

通讯地址

邮  编

家庭电话

      

监护人移动电话

指导教师

姓名

性别

联系方式

    家

关系

姓 名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艺术特长

1)              (2)               (3

                          监护人签字_____

 

                               

附件3

福建省“红领巾艺术团”集体登记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编号___

 

集体名称

人数

男: 人;女: 人

推荐单位

成立年限:( )年

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单位及职务

联系方式:

团体内职务

通讯地址

成员

个人

信息

(可另附)

姓 名

性别

年龄

才艺

所在学校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