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已正式实施,为了广大食品经营商对新《食品安全法》有进一步的了解,11月23日上午,平海镇团委工作人员自发组织进超市宣传新《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常识,以强化个体食品经营商的主体责任,提高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工作人员走进平海街道各家大中型超市,边发放宣传读册边向食品经营商负责人阐释了新《食品安全法》的“四个最严”,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提升食品经营商对新《食品安全法》的知晓度,使其充分意识到“食以安为先”的重要理念,积极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为确保广大群众食品安全奠定扎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