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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莆田市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资助条件及资助流程
【发布时间:2014-07-11】【 】   【打印】   【关闭
一、资助条件
    1、2014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应届高中贫困毕业生(军校、师范及委培等免费生除外)。
    2、家庭经济困难,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
    3、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4、高三学年总成绩排所在学校年级前列;
    5、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
    二、资助流程
    1、由各县(区)团委、湄洲岛党工委群工部、湄洲湾北岸党工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团工委对本辖区内2014年高考贫困生进行调查摸底,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学生家庭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后,将拟资助高考贫困生的纸质、电子版申请材料汇总后报团市委希望办审核;
    2、高考贫困生可登陆莆田共青团网站(www.ptcyl.org)“希望工程圆梦行动”专栏下载申请表,按填表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送相关单位审核盖章,并附以居(村)委会出具的贫困情况证明或民政局低保证明,8月15日前邮寄或送交至团市委希望办审核;
    3、市希望办通过走访、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查,通过复核者将获资助。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石室路16号(莆田市青少年宫三楼,团市委学少部)
咨询电话:2398383; 联系人:徐超引
邮箱:tsw_x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