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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新一批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7】【 】   【打印】   【关闭

 

莆青号组2016〕3号

 

 

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新一批市级青年

文明号争创活动的通知

 

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团委,湄洲岛党工委群工部、湄洲湾北岸党工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团工委,市金融团工委:

为引导全市广大青年和青年集体积极投身青年文明号“四个一流”创建实践,进一步激发我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力,服务宜业、宜商、宜居莆田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新一批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体

    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行业、系统及其他有关行业基层青年集体,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内设的科、室、部、所等。2013年以前表彰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二、评选对象

公安、法院、检察院、经贸、国土、住建、交通、卫生、地税、国税、工商、广电、质监、环保、旅游、口岸、边防、消防、国检、海关、电业、电信、移动、联通、人寿、财险、邮政、农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中石油、中石化、烟草、快递等行业(系统),应结合各自实际,择优推荐市级青年


文明号申报单位。

三、活动安排

1.申报推荐阶段(6-7月)

参加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单位需填写《莆田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一式两份),并附2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经集体申报、资格审查和情况初检等步骤,确定参与新一批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的推荐名单。

2.培训阶段(8月)

    市组委会将择期举办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负责人培训班,对争创集体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业务学习与交流,进一步强化创建工作指导,规范创建管理,提高创建水平。

3.考评阶段(9-10月)

市组委会将统一抽调组委会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考评验收组,依据市级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对争创集体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检查,确定市级青年文明号候选名单。

4.公示命名(11-12月)

通过网络公告等形式,对候选名单进行公示。组委会根据公示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命名符合要求的集体为“2016年-2018年莆田市青年文明号”。

四、有关要求

开展青年文明号评选、考核工作是推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大工作力度,从严掌握复核及申报标准。争创集体要在行业(系统)创建办和属地团委的指导下,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形成氛围,高标准开展争创活动。要通过争创活动进一步激发青年集体活力、增强青年集体凝聚力、展示青年集体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加强创建集体的积极性,经考评验收,将授予创建成果突出的集体负责人“莆田市青年文明号优秀号长”称号。

请各争创集体于7月15日前将申报表和事迹材料、活动照片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邮箱,纸质申报表(一式二份,需经相关单位审核盖章),于7月22日前报市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新兵,郑金伟

 话:0594-6735598,2500011

 箱:pttswqgb@163.com

 址:莆田市城厢区石室路16号市青少年宫院内

 编:351100

 

附件:1.莆田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2.莆田市青年文明号量化考核细则

 

 

              莆田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2016年5月25日

 

 

 

 

 

 

 

 

莆田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申报单位:                         

 

        所属行业:                         

 

 

 

 

 

 

 

莆田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制

2016年   月


单  位

 

行业

 

 

人  数

 

党员数

 

团员数

 

35岁以下青年数

 

 

负责人

 

职 务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办:            手机:

 

单    位

联系电话

办: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网  站

 

电子邮件

 

 

 

 

 

 

 

   

 

 

荣誉称号

 

推行

青年

文明

号服

务卡

情况

 

 

 

 

 

 

 

 

服务电话

 

投诉电话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莆田市青年文明号量化考核细则

目标

内容

主要考核项目

一流服务25分

(13分)

1、围绕大局创建(2分)。紧密围绕本行业、本单位中心扎实开展创建活动,“青年文明号”创建主题特色鲜明、贴切,有具体措施。

2、工作环境整洁(2分)。单位内外卫生清洁,环境优美,物品放置有序。

3、便民措施周到(1分)。岗位现场能因地制宜设置各种便民利民服务。

4、文明形象良好(4分)。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法规范,无被举报、投诉并确有责任等现象;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服务规范,仪态大方、微笑服务;团员佩戴团徽上岗(军警等行业除外)。

5、监督工作有力(4分)。设立岗位成员社会监督栏(姓名、工号、照片、岗位职责等);设立意见箱或意见本,公布本单位投诉电话;有聘请社会监督员;申报期间有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2分)

1、重点活动有影响(3分)。落实全市开展“青年文明号示范月”活动要求,做到活动有部署、有措施、有声势、有宣传、有总结、有影响。

2、信用活动有践行(2分)。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公布信用公约,落实信用承诺,信用实践活动有措施、有特色、有创新。

3、服务活动有落实(3分)。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制作规范,内容务实简洁明了且有新意,现场主动发放服务卡;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助万家活动,不定期上门为群众服务;能兑现服务承诺。

4、行业活动有特色(2分)。如企业青年文明号开展“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活动”,开展岗位节能增效、创新创效活动等。

5、公益活动有实效(2分)。积极响应省、市组委会发起的希望工程捐资助学、青年志愿者精准扶贫等;坚持开展“号户结对”活动,扶助至少一名留守孩子或农民工子女,或资助至少一名特困学生或帮助至少一名创业青年或关爱至少一位老前辈等。

一流管理30分

(12分)

1、党政领导重视(4分)。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整体规划;创建经费有保障;制定对青年文明号集体及成员的奖惩激励政策并落实。

2、组织工作到位(3分)。成立了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工作小组有专人开展日常工作;集体成员熟知青年文明号,普遍认同并全员积极投身创建活动。

3、活动方案周详(2分)。工作重点明确,能以正式文件下发年度创建计划,日常工作有推进计划,有年度工作总结。

4、信息宣传及时(3分)。重视宣传工作,在各级新闻媒体上作过报道;定期上报信息,并在本行业(系统)内部刊物上或共青团网站上采用。

(8分)

1、单位秩序井然(1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现场管理有序(2分)。能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实行首问制,在解决群众反映服务热点、难点问题有新措施,做到及时处理和改进群众反映的服务质量等意见。

3、创建台帐清晰(5分)。注重活动资料积累收集,有活动图片或影像资料;人手一册《青年文明号应知应会手册》;争取做到“有四个一”,即有一本宣传画册(或照片集),一个专题片(幻灯片或电脑视频),一本活动、文件资料汇编册、一个网站/页。

(10分)

1、创建氛围浓厚(8分)。现场有固定的创建标志和独具特色的青年文明号理念;集体成员有个性化服务格言(警言)等;做到“四上墙”(即青年文明号牌匾;青年文明号承诺内容;青年文明号成员照片及证号;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建立活动宣传栏,定期出活动专刊或简报;积极订阅《中国青年报》等团刊团报。

2、文化生活活跃(2分)。积极组织开展演讲、征文等青年文体活动,学唱青年文明号之歌,并有90%以上的青年会唱。

一流人才20分

(20分)

1、重视人才培养(5分)。大胆选拔、培养和使用青年干部(尤其是团干部);对优秀人才实行奖励。

2、学习培训扎实(8分)。定期开展政治学习和职业文明教育及思想教育,学习有计划,教育有针对性,记录齐全;学术气氛浓厚,青年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撰写业务论文;开展“号手联动”,经常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保证青年每人至少一次培训机会,不定期组织业务考核和开展青年岗位技能比赛。(达标率行业确定)

3、优秀人才涌现(7分)。集体成员团结,有较强的凝聚力、向心力;集体中拥有一定数量先进个人或青年岗位能手。

一流业绩25分

工作业绩显著(19分)

1、工作成绩优异(15分)。出色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有创新,注重提升科技含量,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位置。(具体细则由行业自定)

2、党团工作扎实(4分)。体现党建带团建,党团组织能进入先进行列;坚持做好推荐优秀青年入党工作。

社会评价良好

(6分)

1、群众满意(3分)。工作得到群众一致赞誉;每年开展一次“群众评议日”活动,发放群众满意度调查表,征求群众对青年文明号履行信用情况评价等,服务对象对本集体的综合满意度达90%以上。

2、影响扩大(3分)。近两年事迹在新闻媒体上报道。

其他

奖励

项目

(10分)

1、以文化建设作为创建活动的着力点,形成鲜明的创优文化、团队文化、管理文化、诚信文化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奖励5分)。

2、集体成员在近两年获得市级表彰奖1分,省级以上表彰奖2分,不重复奖励。

3、集体事迹在市级报道奖2分,在省级以上报道奖3分,不重复奖励。

否决条件

集体或个人发生违纪事件、重大行风事件等(行业自定)

 

此表仅作参考,如行业(系统)制定了本行业《量化考核标准》,请该行业(系统)的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根据本行业(系统)制定的《量化考核标准》进行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