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系统)创建办,各县(区)团委、市直机关团工委、湄洲岛党工委群工部、湄洲湾北岸党工委组织部,各有关单位:
2013年以来,我市各行业(系统)和各级共青团组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以及市委六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宜业、宜商、宜居莆田的宏伟目标,不断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引导青年岗位奉献、岗位建功、岗位成才,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涌现出了一大批弘扬良好职业道德、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优秀青年集体。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更多的青年集体投身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更好地服务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经过各行业(系统)、各直属团委的选拔、推荐,团市委、市组委会按照《莆田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组织考评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认真考评。根据考评情况,经团市委、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研究决定:授予荔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等45个青年集体为2013-2014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
希望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青年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锐意创新、率先垂范,进一步动员和带领广大青年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再创佳绩。希望各级共青团组织、各行业(系统)青年集体和广大青年以受表彰的优秀青年集体为榜样,牢记科学发展的使命,增强创先争优的意识,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提升创新创效的作为,实现追求卓越的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为建设宜业、宜商、宜居的莆田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2013-2014年度莆田市市级青年文明号名单
莆田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2015年1月4日
附:
2013-2014年度莆田市市级青年文明号名单
莆田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2015年1月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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