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采购 采购单位:莆田市青少年宫 电 话:18805946808 联系人:林小丽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玉湖路1699号 采购文件及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3.5万元 本合同采购金额不超过3.5万元,符合条件的公司按报价最低者中标。 三、 采购内容及要求 1、莆田市青少年宫截止时间点2025年3月31日清查服务。 2、合同期限:符合条件的公司按报价最低者中标后,待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与其签订合同,8月20日内完成盘点。 3、服务要求和时间安排 (1)以账查物、以物对账,逐项核对一体化系统资产卡片、财务账目与实物,对房屋、土地(空地,不含建筑物坐落的土地)、车辆、原值1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补充完善整体、前、后等不同方位的三张照片,对房屋、土地(空地,不含建筑物坐落的土地)补充完善资产定位信息。 (2)一体化系统逐项登记和核对资产卡片信息,修正资产分类、名称、数量、地址、使用人(管理人)等内容,真实填列资产使用状态,并做好一体化系统中资产卡片更新,确保清查阶段一体化系统中资产卡片更新至3月31日。对完成盘点清查结果报送第三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清查盘点和资产卡片修改完善后,通过一体化系统填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包括单户表及汇总表。 (4)报送清查结果。对本部门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汇总,于9月20日前通过一体化系统报送,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包括正式文件、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资产清查汇总报表等。 (5)统计已达报废条件固定资产,并配合报废流程。 四、企业资质要求 1、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代理记账并取得相应资质。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五、报价企业需提供材料和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代理记账资质。 3、报价单(原件盖章)。 4、项目联系人、电话。 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以上材料应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处注明参加询价项目名称。 7、以上资料未按要求密封或资料不全(实)视作废标。 六、时间及地点: 1、公告时间: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17日。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7月18日 上 午10:00 。 3、 开标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玉湖路1699号3楼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合同与履约要求 1、最低价中标的成交单位应在收到项目成交通知书的五个工作日内与本单位签订合同,逾期视为弃权。 2、成交单位不得再将本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违者本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违约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3、在报价过程中,如发现受邀单位涉嫌串标、围标等损害本单位利益的事件,本单位有权取消其资格。 八、付款条件: 招标人不接受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投标报价。合同价款按工作量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莆田市青少年宫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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