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莆田市委员会关于购买莆田市青少年社会工作若干服务项目的公告
各相关社会组织、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根据团中央、财政部、民政部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中青联发〔2017〕16号)文件要求,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的方法,强化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提升服务青少年群体专业化、社会化水平。共青团莆田市委现拟面向社会组织、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莆田市青少年社会工作若干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服务主体 共青团莆田市委员会 二、项目实施周期 2022年12月前 三、购买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开展莆田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和心理咨询服务。以个案咨询/辅导、心理讲座/团辅等形式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服务,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 2、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服务。排查重点青少年人群,为重点青少年群体、弱势青少年群体及其他有需要的青少年群体等开展关爱帮扶、普法宣传、个案服务等,倾听青少年心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我市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二)具体要求 1、项目要求配备社会工作专业或有相关经验的青少年社工开展相关服务。 2、莆田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和心理咨询服务:个案咨询/辅导不少于1个、心理健康讲座/团辅活动不少于8场,工作总结1份。 3、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服务:协助团市委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同时开展个案咨询/辅导不少于5个,关爱帮扶不少于4场次、普法宣传不少于4场、担任合适成年人不少于15次,工作总结1份。 4、项目督导培训不少于3次、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3次,项目总结报告1份、项目档案材料1套。 (三)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预算共计20万元整,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四、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上年度年检合格,致力于青少年事务社工事业发展,具备提供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等相关业务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五、项目申报 (一)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需提交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一式三份,邮寄并报送电子版。(具体项目方案可另附) (二)在报送申报书的同时须提供加盖组织印章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社会信用证书);社会组织年检记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下午5:30,地点为莆田市青少年宫4楼。 六、项目评审 团市委组织相关工作者组成评审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团市委审批认定后,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七、项目验收 团市委将组织对项目实施开展验收,根据合同约定和标准进行验收,形成书面报告,并作为以后编制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八、资金拨付 团市委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协议后,即向项目承接方拨付项70%款项,项目终期验收通过后拨付30%余款。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唐 联系电话:0594-2390012
电子邮箱:qyb0594@163.com
附件:共青团莆田市委员会购买莆田市青少年社会工作若干服务项目申报表
共青团莆田市委员会 2022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