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共青团莆田市委决算说明
按照《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平台的通知》(莆市财预﹝2017﹞36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共青团莆田市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共青团莆田市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负责全市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参与制订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进行规划和管理, (三)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参与监督青少年法规的执行,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四)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五)协同有关部门组织青少年开展各具特色的教育活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六)组织和带领青年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同国(境)内外青少年组织的友好交流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青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 (九)承担市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共青团莆田市委5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以来,共青团莆田市委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相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团中央、团省委全会的部署,落实“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要求,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发挥生力军和先锋队作用,为“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贡献青春力量。 一、强化引领,吹响凝聚青年集结号 1、传递党政新思想,弘扬青春正能量。以纪念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契机,定期举办青年大讲坛、青年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国情、省情、市情宣讲教育,传播党政思想主张;广泛开展红色课堂、军营同行、纪念“8·15”等红色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追红色记忆、悟红色精神。举办“红色基因·我们传承”主题演讲比赛、“星星火炬杯”少先队活动课说课展示、“学先锋榜样,传红色基因,创美好生活”主题队日等活动,深入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纪念少先队建队67周年主题活动、“我与队旗合个影”、红领巾微剧目展演等活动,激励广大青少年铭记历史、牢记党恩。深化“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2、搭建联系新平台,收集青年好声音。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通过团市委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加强与青年对接互通,开展了#相约毕业季#、#畅想中国梦·展望莆田美#、#寻找身边好青年#,微信“梦想征集”等互动等话题讨论,收集原汁原味、鲜明特点的青年诉求。2016年莆田共青团官方微信共吸纳订阅粉丝1.3万多名,发布微信专刊600多条,多次进入全国共青团微信公号综合影响力前50名;稳步推进“青年之声·莆田”社交互动平台建设,成立青年服务联盟5个,有针对性地开展婚恋交友、创业培训、扶贫助学等活动,截至2016年底,网站点击量突破1000万次,收集、反馈青年问题1.4万多个。 3、发挥社会新力量,引领青年共成长。发挥市青年联合会、青年创业促进会、青年志愿者协会、青年艺术家联合会、青年篮球联盟等团属青年社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撬动全市100多个青年社会组织的积极性,把“大道理”转换成各界青年容易接纳的“小道理”,把青年社会组织共谋发展的“小共识”凝聚成伟大的“中国梦”,引导他们成为青年统战工作的主力军、社会正能量的传播者。指导各县区开展返乡大学生交流互动,组织他们参观三棵树、闽中有机等企业,走访西天尾镇后黄村、黄石工艺美术城、莆仙大剧院,领略家乡传统文化,感受家乡经济社会发展。 二、围绕中心,唱好服务大局主旋律 1、深化青春建功,服务莆田发展。深化青春建功行动,积极开展青字号品牌创建,在我市重点项目工程中建立青年突击队50多支;评选市级青年文明号46家,组织开展优质服务示范月活动50多场,服务市民3万多人;定期举办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培训会,鼓励100多家争创单位围绕“四个一流”创建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助力莆田发展;联合多家部门举办第一届“市政杯”莆田滨江北路方案设计竞赛,福建综合频道、福建新闻频道等主流媒体均给予了专题报道;联合市总工会分别在市交警支队、市农行、莆田移动公司等部门举办青年岗位技能竞赛,授予获奖选手“莆田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从2016年10月份起,推出《青春莆田》月刊,定期推送各级重要会议精神,展现各界青年服务发展风采,引导广大青年围绕“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建功立业。 2、深化青春志愿,服务文明创城。高质量完成第25届世界技巧锦标赛志愿者服务工作,累计服务时长达5.6万小时,荣获第25届世界技巧锦标赛承办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扎实做好世界妈祖文化论坛暨第十八届中国·妈祖文化旅游节、2016年美巡中国赛·莆田妈祖高尔夫公开赛等志愿服务工作。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引导青年志愿者把交通劝导、清洁家园等主题活动作为志愿服务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创城志愿活动50多场,参与志愿者1万多人次;印发《奉献美丽青春,共建美丽乡村》倡议书,举办“青春助力创城,做妈祖故乡文明人”青年文化讲堂,鼓励广大青年践行妈祖精神、弘扬文明新风;成立莆田市青微工作室,发布了我市共青团“四大名果”卡通形象和“青春莆田”logo,推出《美丽莆田,文明传递》、《国旗下的飞young青春》等青春创城公益宣传片,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腾讯视频点击量突破10万次,微信转载阅读超过5万次。 3、深化青春同行,服务灾后重建。去年第1号台风“尼伯特”过境后,我委立即下发文件通知、印发倡议书,号召我市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灾后重建工作;动员20多家青年文明号、青年突击队单位,开展了卫生消毒、隐患排查、灾后重建等志愿服务28场,服务人数3000多人;组织全市团干部、青联委员、社工、爱心企业家、青年志愿者,入户到我市受灾较为严重的镇街为群众提供心理疏导、物资救助、淤泥清理等全方位服务,并送出慰问物资价值约6万元。总结台风灾后重建工作经验,在妮妲、莫兰蒂等台风过境后,我委根据受灾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服务20多场次,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三、深入青年,演绎当好桥梁协奏曲 1.助力青年创新创业。搭建青年创业常态交流、资金支持、导师协同、项目孵化、回馈社会五大服务平台,建立每月走访座谈机制,先后带领1000多名创业青年走进我市12家知名企业参访交流。承办全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示范培训班,为创业青年提供资金管理、电商发展等优质培训。深化助青贷、青苗卡等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累计发放贷款5000多万元。挂牌成立“互联网+”等3个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定期举办青年创业沙龙,为青年创客提供资源共享、政策对接、交流交友的平台。联合多家部门举办2016年莆田市互联网经济创新创业大赛,营造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定期开展创业门诊、创业巡诊等活动,组织导师为青年创业“把脉问诊”,2016年我市5名创业导师、创业青年荣获“省十大杰出青年创业导师”、“省返乡创业好青年”等荣誉称号。 2.助力青少年成长成才。建立“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长效机制,引导青年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发挥预防青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动员各职能部门,做好我市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摸排建档工作;与市检察院签订《关于开展社会调查和帮教合作协议》,对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近200个,承接全市不捕不诉未成年人帮教个案45个;承接市司法系统“阳光普法行·法治进基层”项目,开展普法活动28场,辐射青少年1万多人;开展“心理减压进校园”系列活动,全年共开展心理减压讲座13场,为3000多名中、高考学子进行心理辅导。积极开展“伙伴计划”项目,2016年暑期全市各级团组织共开展夏令营32场,服务留守儿童3000多人;指导市青少年宫开展“流动青少年宫”进基层、“雏鹰展翅·梦想起航”迎新晚会等活动,为我市8000多名小学生送去才艺资源;依托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4个基层社工站,定期开展“青春自护·暑期安全”教育、守护花季系列活动、四点钟学校等青少年关爱活动。 3.助力青春扶贫攻坚。联合银监、农业等部门开展“银团合作”助力扶贫攻坚行动,为我市建档立卡的贫困学子发放助学金6万元,从我市主要涉农机银行构选派53名青年员工担任金融特派员,“一对一”结对帮扶全市53个涉困镇村,动员19家银行团组织结对帮扶19个贫困村,打好“输血+造血”组合拳,双管齐下实现帮扶资金和资源的精准滴灌,多维度推进扶贫工作,荣获2016年度福建省“银团合作”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组织开展“幸福莆田·青春暖冬”系列活动,走访慰问我市外来务工青年、留守儿童、留校生活困难大学生、孤儿等重点困难青少年600人,送出慰问物资及慰问金共计24万多元;加强对大病贫困青少年的帮扶救助,为我市3位身患白血病的儿童开展“爱心众筹”微信轻松筹募捐,筹集爱心善款50万元;依托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动员青联委员、爱心企业家与特困高考学子结对,发放助学金51万元。 四、去除四化,谱写从严治团新乐章 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要求,结合“团干部如何健康成长”大讨论活动,组织全市团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合格党员;建立周例会制度,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准则、条例和问责条例,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市第七次党代会、市群团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走访莆田市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大道之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廉政书画展”、观看家规家风专题教育片、开展《榜样》观后座谈交流会,切实保持和增强团干部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2、基层团组织建设持续夯实。严格按照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扎实落实“1+100”工作机制,引导各级团干部与广大普通青年建立直接联系,努力做到有声音、有互动、有话题。强化数字团建工作,稳步推进数字团建工作,要求各级团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等活动,及时准确上传活动信息;将开展星级团支部创建情况作为全市各级团组织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实行每月一通报制度,动员全市基层团组织打造团建工作品牌,西天尾镇团委荣获全国农村基层团建示范乡镇、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新度镇团委“青春助家园”项目荣获全国农村基层团建创新项目。 3、新社会组织团建有序有力。着力抓组建、创载体,通过党建带动、行业联动、感情促动、活动牵动等方式,推进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在此基础上加强沟通指导,帮助新社会组织团组织健全团的工作制度,设计团的工作内容,建设团的活动阵地。2016年我委先后帮助莆田市青年篮球联盟、返乡大学生群体等多个青年社会组织、青年群体设立流动团组织。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共青团莆田市委年初结转和结余332.39万元,本年收入510.59万元,本年支出598.63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4.35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 510.59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68.71万元,降低62.37%,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364.4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146.1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亿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亿元。 6. 其他收入0亿元。 (二)2016本年支出598.6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07.68万元,增加21.93%,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353.49万元。 2. 项目支出245.13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87.7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22.37万元,增加26.0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101.7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7.68万元,减少21.3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事业运行133.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74.1万元,增加33.13%。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7.8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69.57万元,减少37.12%。主要原因是人事冻结,,部分活动开销未能及时报销;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8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0.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费。 (五)事业单位医疗5.4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06万元,下降22.70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7.90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74万元,增长28.2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七)行政单位医疗4.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08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七)住房公积金18.7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8.74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单列支出项目。 (八)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8.7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8.74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新增支出项目。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1.6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1.19万元,增长107.39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级科目)21.6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1.19万元,增长107.39 %,主要原因是活动支出增加。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4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59万元,同比下降65.38%。。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5年度执平。公务用车运行费2.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分别下降58.8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费缩减。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88万元,比2015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车改后交通补助增加。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与2015年持平。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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