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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共青团莆田市委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10】【 】   【打印】   【关闭

 

2017年共青团莆田市委预算说明

 

2017年共青团莆田市委预算经市第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莆财预[2017]5号文件,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莆田市共青团的主要职责是: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共青团莆田市委包括5个机关行政处室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共青团莆田市委(本级)

财政核拨

12

 9

莆田市青少年宫

财政核拨

15

1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莆田市共青团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以及团中央、团省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群团改革的工作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全面推进共青团改革、落实从严治团为主题,持续深化共青团“四维”工作格局,全面履行团的职责使命,深入推进美丽莆田青春建功行动,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奋斗目标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以实际行动担当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 共青团莆田市委部门收入预算为1598.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7.24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240.8万元,财政代管资金拨款0万元,单位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98.0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8.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95万元,公用支出29.45万元,项目支出369.2万元,土地基金支出1000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86.2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76.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事业运行101.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绩效支出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事业单位医疗5.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7.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3.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18.9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2万元。主要用于青年发展、扶持、活动、教育等经费,社工站建设以及第八次团代会、市青联换届、市少代会专项经费等等

 

(八)土地开发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莆田市青少年宫新宫建设设备安装费。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年相比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暂时无安排出国(境)任务,视情况而追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考察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共青团莆田市委部门收入预算为1598.04万元,比2016年增加886.95万元,主要原因是莆田市青少年宫新宫建设安装设备费增加。部门支出预算为1598.04万元,比2016年增加886.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8.04万元,2016年减少133.0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发放,人员减少等

       九、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共青团莆田市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45万元,比2016年增加8.93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交通费补助增长

       十、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共青团莆田市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100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upfiles/20171109092654.xls

      2.收入预算总表upfiles/20171109092810.xls

      3.支出预算总表upfiles/20171109092832.xls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upfiles/20171109092853.xls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upfiles/20171109092908.xls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upfiles/20171109092923.xls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upfiles/20171109092935.xls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upfiles/2017111008455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