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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高考优秀贫困学生登记摸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1】【 】   【打印】   【关闭

各县(区)团委,湄洲岛党工委群工部,湄洲湾北岸党工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团工委:

    为积极响应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相关要求,表达社会对贫困家庭莘莘学子的关爱,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圆大学梦想,让贫困家庭孩子享有公平的学习机会,健康成长为社会的有用之才,国家的栋梁之才。团市委继续在全市开展2016年高考优秀贫困生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对象

参加2016年高考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优秀学生

二、资助条件及优先照顾次序

1、家庭经济贫困,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或因受灾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2、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3、高三学年总成绩排年级前列;

4、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

5、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科前三批(即本科提前批、一本、二本)的高中毕业生;军校、师范及委培等免费生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除外。

优先照顾次序:1、孤儿优先;2、单亲家庭的子女优先;3、家庭成员伤残、长期患病的学生优先;4、学生本人伤残者优先;5、因灾造成房屋损毁、家庭经济损失重大的学生优先。

三、上报时间

20166月10日前

四、相关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完成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由县(区)团委汇总上报团市委学少部,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tsw_xsb@163.com,(联系电话:2398383)。

2、各级团组织要根据学生的成绩及家庭的经济条件,如实的填报调查摸底情况,做到不弄虚作假,并在学生所在村(居)公示3天。

3、各级团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协调、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优秀贫困生的调查摸底工作,努力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