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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莆田市“青春自护·平安春节”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1】【 】   【打印】   【关闭
各县(区)团委、湄洲岛党工委群工部、湄洲湾北岸党工委组织部,莆田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
     为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根据团省委部署要求,拟于2016年寒假期间(1-3月)在全市统一开展以“青春自护·平安春节”为主题的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
单位主要依托各类团属阵地,与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和大众传媒合作,以发放宣传材料、发布教育产品、制作专题节目、深入学校社区开展专题活动、组织体验活动等形式,向青少年及其家长宣传道路交通安全、防火防灾、防范烟花爆竹意外伤害、假日娱乐场所安全、净化网络环境、女童保护、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禁毒、防控艾滋病、防拐反拐等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常识。工作要求如下。
        一、依托团属阵地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可依托各类团属阵地,紧扣“青春自护·平安春节”主题,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方向。可借助社区、学校、商圈工作站点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为青少年提供综合服务和宣传教育。
   二、动员社会专业力量广泛参与。各团组织可主动承接与青少年自护教育相关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发动社会组织、社工和专业人士积极参与,扩大活动对基层社区的覆盖,不断提升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要发挥社会专业工作人员力量,积极开展自护教育活动。
      三、深入农村、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动员专家团队、大学生志愿者深入到农村地区、基层社区,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及其返乡父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等,开展安全自护知识宣传教育,扩大活动覆盖面。
    四、运用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教育手段。以“青春自护·平安春节”为主题,联系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利用“共青团12355”和微博、微信平台等新媒体资源,开设专栏宣传安全自护知识,组织专题微活动、微访谈等,推广自护教育产品,进一步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五、及时报送信息和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可随时向团市委权益部报送动态信息和图片。请各单位于3月4日之前报送寒假自护教育总结,应包括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基本情况、主要形式、活动覆盖面和效果等相关情况和数据,发送到邮箱qyb0594@163.com。联系人:黄利辉、詹珑珑。联系方式:0594-2398383。